學分認列 Q&A
Q1.
- 畢業學分中的自由選修學分如何作認列?
- 包含系上專業選修課程超出之學分、外校(系)學分、學校內 所開設的學分學程、一般通識課程超修之學分、前往國外修習課程之學分等,皆可認列。
Q2.
- 專業選修課程(含模組)超修部份可否抵免作自由選修學分?
- 包專業選修課程超過的學分數,都可列入自由學分計算,例:某生(107 學年度入學)已修習系上專業選修課程共 30 學分,按修業規定該生只要修習專業選修課程12 學分即可,所以多出來的 18 學分就可以列入該生的自由學分計算。
Q3.
- 個體經濟學/總體經濟學/國際經濟/金融講堂/貨幣銀行學,可否算三大模組課程認列?
- 這些課程目前並不認列入三大模組選修課程中,只認列作系上的一般選修課程學分。
Q4.
- 在其它外系所修的學分學程之學分,可否重複計入畢業學分?
- 只要是在外系修的學分,或是在其它外系所開的學分學程,所修的學分數都可重複計入畢業學分中,以自由選修學分採列。
Q5.
- 多修的一般通識學分可否抵自由選修學分?
- 多修的一般通識課程是可列入自由選修學分中計算。